時間:2022-04-20 14:23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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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侵權產品構成侵權,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被指控的侵權產品含有外觀設計專利的獨創性部分(即創新點)。
二、被控侵權產品整體上與專利設計產品相同或者近似。
比較兩種產品的設計時,應該按照形狀、圖案和顏色的順序進行。在判斷結合形狀和顏色的設計是否相同或相似時,首先要判斷形狀是否相同或相似。如果形狀不一樣,我們就可以得出設計不同或不相似的結論,不需要比較圖案和顏色。
如果形狀相同或相似,但形狀屬于已知的在先設計,則應進一步判斷圖案是否相同或相似,如果圖案不同或相似,則可確定圖案不同或相似,無需對比顏色;
如果圖案相同或相似,但圖案屬于眾所周知的在先設計,則判斷顏色是否相同或相似。如果顏色不同或相似,就不構成相同或相似的設計。
在這三個要素中,形狀是最重要的,對比形狀應該是判斷侵權的主要因素。如果產品的外觀形狀是專利權人發起的,被控侵權產品使用該形狀并添加了圖案,則無論在被控侵權產品上添加什么圖案,均視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