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7 14:54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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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到國外申請注冊商標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注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申請國外商標注冊,可以直接委托代理組織辦理。
國外商標注冊條件:
申請商標國外注冊的,首先要在中國取得商標注冊初步審定或者申請已被受理,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中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
2、在中國有住所。
3、擁有中國國籍。
國外商標注冊材料:
1、提供《商標注冊證》復印件一份,或《初步審定公告》復印件一份,或商標局出具的《商標申請受理證明》一份。
2、要求優先權的,應附優先權證明。
3、《代理人委托書》。
4、商標圖樣2份,不大于2200px,不小于550px。
5、在中國無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或無住所的中國僑民,應附經公證的中國國籍證明一份。
馬德里注冊的優缺點:
馬德里注冊的優點:
1、手續簡便
商標申請人可僅通過向主管局提交一份申請而在多個被指定國同時獲得商標保護,申請手續簡便。
2、費用低廉
商標申請人在馬德里所有成員國就一個類別申請商標注冊所需的費用是逐一國家申請注冊所需費用的1/12~1/11。
3、時間快捷
從國外注冊日起,如果被指定國在規定的期限內(依照協定書為12個月,依照議定書為18個月)沒有向國外局發出駁回通知,該商標將在該指定國自動得到保護。